克拉玛依河最东端的九龙潭景区河水奔腾,草木葱茏,是游客和市民游玩的好去处。通讯员 江池摄
“啊,克拉玛依,我不愿意走近你,你没有草也没有水也没有人迹……”这是上个世纪唱响全国的《克拉玛依之歌》,也是60多年前克拉玛依市的真实写照。
如今,克拉玛依市发生了历史巨变,从过去的茫茫戈壁到今天的绿树成荫,创造了经济发展与生态改善齐头并进、互为促进的绿色发展奇迹,人民生活更是发生了改天换地般的变化。
2012年以来,克拉玛依市启动大绿化工程、荒漠化治理等生态项目。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在绿地功能提升、生态环境修复上下功夫,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截至目前,已建成区绿地率40.21%,绿化覆盖率43.9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26平方米,基本形成“一条河、一片湿地、四片森林、六个湖泊”的生态系统。
以法治绿,提高城市绿化水平。随着克拉玛依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民群众对人居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城市绿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显现,亟需从法规层面理顺城市绿化管理工作,明确城市绿化管理的职责、措施和责任,解决绿化规划、建设、保护、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2年,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3月29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条例》。
6月1日,《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化条例》正式实施 ,标志着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打造生态宜居环球360、宜业环球360、宜游城市,营造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明晰了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细化完善了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等内容,重点突出加大城市绿地保护力度和管理力度,守护绿色底线,并结合克拉玛依市的具体情况,对杨树飞絮、城市绿地临时占用、居住区树木修剪等民生热点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条例》规定,绿化规划中应保护和利用石油文化等自然和人文资源。
为了推动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条例》还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驻本市石油、石化等央企应当按照所在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自行组织义务植树活动。
近年来,克拉玛依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走出了一条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的特色发展之路。
克拉玛依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后环保,将联合相关部门大力推进《条例》的宣传和组织落实,加快《条例》配套制度建设,并在加快城市绿化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园林绿化规划管控,健全管理监督机制,为打造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生态宜居的美丽克拉玛依和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擦亮生态底色。”
13962871《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化条例》 为城市绿化筑起法治屏障3465法治新闻新闻稿2023-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