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发布时间:2023-01-08 06:03:56    浏览:

[返回]

  1月3日东方园林公开信息显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因内部管理及往来账务处理不规范等原因,形成何巧女、唐凯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年度占用金额为12,505万元。截至2022年4月,扣除公司应付何巧女、唐凯股利6,840.02万元后剩余占用金额4,813.61万元。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对于部分PPP项目,公司参与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并委派董事,公司将对该类项目公司的出资作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依据不充分。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完善内部控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督促相关人员完成资金清偿。

  东方园林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4.87亿元,同比下降54.91%;归母净利润-16.31亿元,同比下降210.68%;扣非净利润-16.38亿元,同比下降217.6%;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87亿元,同比下降79.3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69亿元,同比下降15842.9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73亿元,同比下降7262.77%;负债率75.86%,投资收益447.34万元,财务费用6.52亿元,毛利率1.75%。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爱游戏电竞爱游戏电竞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