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文灿)为进一步拓展城市绿化空间,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系统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深圳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印发,自今年4月18日起施行。日前,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说明,据悉,办法实施后,各区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办法》第十条提出,实施范围包括新建公共建筑及新建高架桥、人行天桥、大型环卫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立体绿化。此外,各类既有建(构)筑物或其他空间结构,在保障安全,规划可行的基础上,逐步推行立体绿化。
公开数据显示环球360,截至2024年初,深圳全市立体绿化总面积已超600万平方米,2023年深圳全市新增立体绿化36.72万平方米,2024年深圳全市拟新增立体绿化20万平方米以上环保。
为鼓励各方积极参与各类立体绿化建设,《办法》提出以综合立体绿化经费补贴、绿化指标折算、技术创新奖励、优秀项目奖励等多种方式进行补贴奖励,属于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投资建设项目的立体绿化面积,除列入项目配套绿化指标的,其他应给予经费补贴奖励。
同时,《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属于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投资建设项目的立体绿化面积,除已列入项目配套绿化指标的,其他应当给以经费补贴奖励。补贴对象为相应投资主体。
《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立体绿化投资建设的经费补贴参考标准为,花园式屋顶绿化为300元/平方米;简单式屋顶绿化为180元/平方米;其他类型立体绿化为150元/平方米;单个立体绿化项目建设经费补贴不超过建造成本的40%等。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补贴奖励的范围是指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投资新建及改造建(构)筑物等建设项目上的立体绿化,补贴的对象是实施了立体绿化的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
针对市民关心的经费补贴,记者了解到,个人在自家阳台上种花养草不属于《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所以也不在补贴范围内。
据悉,补贴分为建设经费补贴、养护经费补贴两种形式,属于投资建设项目上的立体绿化,其中,建设经费补贴要求在立体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可以向所在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经费补贴;立体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超1年,不再给予建设经费补贴。
此外,为了避免重复套取补贴的情况,明确享受包括海绵城市、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其他政府补贴的新建、改建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建设补贴范围。
立体绿化是指以建(构)筑物或其他空间结构为载体,以植物为主要材料,以屋顶绿化、架空层绿化、墙(面)体绿化、棚架绿化、桥体绿化、窗阳台绿化、硬质边坡绿化等形式实施的绿化。公开数据显示环球360,截至2024年初,深圳全市立体绿化总面积已超600万平方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环球360环球360环球360环球360